同時,由于凈資本管理為不同類型業務設定了相對應的風險系數,因此信托公司的受托資產規模與凈資本之間存在一定的比例關系。如果按照結構化的解釋路徑,監管部門實際上是在信托公司的受托資產規模與凈資本之間設定了一個“杠桿”比率。從風險防控的角度而言,這種凈資本模式的“安全墊”以及相應的“杠桿”比率,對信托行業的可持續發展以及金融系統的安全穩定是有深遠影響的。【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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