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證報舉辦的第六屆“誠信托”評選頒獎活動,會將廣大投資者的關注力和眼球,再次引向理財市場上獲得良好業績的信托公司的風貌與表現。這次活動既是對去年信托公司經營狀況的檢閱,也是對信托公司未來發展的激勵。去年絕大多數信托公司,在完善治理機制、開拓理財視野、研發投資新產品、提高客服質量、兌現對客戶的誠信承諾方面,都有上乘的表現,信托公司本身的綜合素質得到了明顯的提升。去年信托公司受托管理的信托資產總額已達3萬多億元,營業收入283億元,利潤總額158億元,人均利潤212萬元,給投資人的收益回報率可能不下6%(估計數字)。能否可以這樣評價,我們的信托公司作為高端私募的金融類資產管理機構,相比其他同類機構,在過去的一年多里,沒有辜負財產委托人的期望,取得了優異的業績,樹起了投資者認可的市場品牌。
今年是《信托法》頒布實施十周年,中國的經濟體制改革正處于深度調整,改善經濟增長方式的努力還在極其艱難的環境中進行。改革開放三十余年來,中國的經濟建設成就舉世矚目。但我們為此所付出的資源透支、生態環境惡化、兩級分化極重、社會矛盾加劇、惡性群體事件頻發,公正、道德失去底線等等諸多方面的代價,也足以令人觸目驚心,留下長期的傷痛。目前,通貨膨脹壓力繼續增大,原材料、水、電、油費漲價難以穩住,消費物價指數5月創新高,準備金率一提再提,再次加息也不是沒有可能,穩健偏緊的貨幣政策將持續一個階段,但這也同時將加重急需資金支持的中小企業的經營困難,迫使其適時有所放松。政府的貨幣調控政策,不得不處于兩難的選擇之中。資本的逐利本質不會變,在社會財富增加、游資偏多的情況下,社會對于財富管理的多類型、多元化、多層次的需求將愈來愈增加,資產管理行業將獲得進一步發展。
業界人士反映,中國信托行業,在今后有著巨大的發展機遇,當然也有嚴峻的挑戰,就是說,我們的信托市場有喜也有憂:
“喜”的方面:一是信托資產規模突破了3.2萬億元人民幣,比公募基金行業多出近萬億元資產,有了繼續發展壯大的一定基礎實力,而且在現有制度框架下,信托公司完全可以進行全方位的資產配置,適用范圍其他機構難以相比。信托的這一優勢,可以保證信托公司的商業模式更具可持續性,比較容易地尋找到市場經濟任何可能的用武之地。二是信托公司的股東背景進一步優化,商業銀行等大型金融機構以及很多央企成為信托公司的控股股東,大樹底下好乘涼。當然有其利,也必有其弊;三是信托公司的主動管理能力進一步提升,信托產品線更趨豐富和細化;四是信托行業的社會影響力和美譽度在不斷提高,展業空間持續擴大;五是經過多年的磨練,信托公司的法人治理和內控機制日益健全和完善,對于市場的應對能力有較大提高。
“憂”的方面,一是信托的法律法規制度建設嚴重滯后,很多急需貫徹《信托法》的配套法規,直到現在出不來;二是信托公司原來的很多骨干業務(主要是證券投資信托、銀信理財合作、房地產信托等)將面臨收縮、下滑或者諸多不確定因素,而在信托公司人員增加、投入增加、成本增加的大背景下,亟需下功夫開辟一些新的業務領域來補充新的利潤增長點;三是由于資產管理市場這塊大蛋糕的快速膨脹與發展,來自銀行、券商、保險、私募基金、第三方理財機構等各類分食者競爭,日趨增多和加劇。信托公司在多方“擠壓”和“蠶食”的競爭格局中,明顯有“腹背受敵”的壓力;四是對于信托公司凈資本管理辦法的出臺,有助于防范經營風險產生,也是貫徹宏觀調控政策的必要措施,但信托公司畢竟不具有銀行的功能,隨著國家房地產政策不斷收緊,信托公司難保不成為國家對銀行信貸調控的犧牲對象,影響信托公司進一步的順利發展;五、信托公司的人才瓶頸問題越來越突出,等等。
鑒于此,為了優化信托業的生態環境,應對信托行業未來發展機遇與挑戰、喜與憂并存的復雜形勢,不少業界人士呼吁:
一是努力爭取推動最高人民法院出臺關于《信托法》的司法解釋,為信托公司開展業務排除一些不確定的法律風險或訴訟風險;
二是在證券業務方面,除了繼續努力爭取恢復信托開立證券賬戶外,還應在陽光私募、指數化基金、期貨套利、銀行間市場中發掘新的業務機會,并在《證券投資基金法》修改中表達信托投資的訴求;
三是在房地產業務方面,要服從和配合政府的調控政策,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擇機適度介入商業地產的優質項目,開拓政府鼓勵的房地產項目,并為REITs業務做好準備、打好基礎;
四是加緊完善信托法律法規,嘗試推動制訂《受托人法》、《信托資產管理法》、《信托財產登記準則》、《信托稅收規范指引》、《信托受益權轉讓與質押準則》、《財產信托管理指引》、《房地產投資信托規范指引》、《基金化信托產品管理辦法》、《公益信托管理辦法》、《信托公司從業人員管理辦法》、《信托公司關聯交易管理辦法》、《事務類信托管理辦法》等等;
五是重視信托產品的研究和信息化建設,多元化的開展業務,建立起足以支撐信托業務持續穩健發展的研發線和信息系統;
六是重視從業人員的培訓,培養更多的信托創新型人才。信托法律網和“信澤金”培訓公司,目前已為50多家信托公司以及130多家其他機構提供了信托培訓,從微觀層面傳授和普及信托知識,取得了良好效果,反映不錯;
七是應該盡早放開信托公司分支機構管理的“禁令”,鼓勵優質信托公司全國經營。
目前,我國信托公司限制異地經營的政策,局限了優質信托公司管理優勢的發揮。與銀行、保險、證券、基金公司相較,信托公司是唯一不能在全國展業的金融機構;私募、擔保公司、租賃公司等非金融機構迅猛發展,使得只能總部經營的信托公司在各項業務領域的競爭中,勢單力薄,困難重重。實踐說明,許多產品的創新是在信托公司,但是信托公司卻在后期的產品復制與發展中落后,甚至被擠出;在市場競爭的壓力下,一些信托公司已經在嘗試求變發展,首先是想發展全國經營。他們認為解決這個問題,不僅必要,而且有了可能和基礎:
1、我們剛剛慶祝了《信托法》頒布10周年。歷經10個春秋,信托財產獨立性獲得社會普遍接受,信托產品風險揭示體系已經穩定;伴隨社會財富的增長和合格投資者制度的實施,投資者對風險的認識和承受能力大大增強。
2、2007年信托“兩規”實施至今已經4年,集合資金信托計劃引入銀行保管,大大增強了信托財產的安全;信托計劃單獨管理的防火墻有效地避免了系統性風險。過去導致信托公司經營失敗的主要原因——信托財產被挪用等,從體制上獲得了根治。
3、2010年信托公司凈資本管理辦法出臺,將于2012年正式實施。
4、依照規定的現場監管和非現場監管體系已經成熟,信托業務和信托公司的整體監管體系已經形成,全面而且有效。
5、信托公司主要業務日益成熟,其表現為行業內,各家公司的主要業務模式出現普遍趨同現象。趨同的原因一方面是基于監管部門的外部引導,一方面是產品在行業廣泛復制發展中不斷被優化沉淀。
6、信托公司管理水平普遍提高:基于2007年的內控指引,信托公司的內控環境基本良好,信托公司普遍重視基礎建設投入,如運用信息技術等現代管理手段。最近和幾家信托公司交流,他們都在花大價錢做信息系統,如果這些技術投入能發揮規模效應,信托公司的盈利能力還有大幅提升的空間。 自2008年以來,盡管證券資本市場劇烈動蕩,但沒有一家信托公司發生系統性風險,就是一個鮮明的例證。綜上說明,從內外環境來看,信托行業已經發展到一個比較成熟的階段,可以考慮進一步擴大信托公司的展業環境問題,如嘗試按監管評級和業務類別,逐步實現信托公司的全國經營,設立分支機構,引導各信托公司發揮所長,發揮規模效應,改變信托公司長期以來缺乏穩定盈利模式的困境。我相信,中國的信托業將有一個更加輝煌的發展前景。謝謝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