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從金融消費者長遠和根本利益出發,進一步增強金融消費者的風險識別能力、自我保護意識和責任承擔意識,充分發揮吉林省金融消費權益保護監管協調機制作用,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號召,現開展 2021 年“金融消費者權益日”活動:
一、活動主題
本次活動以“權利〃責任〃風險”為主題,配合各級政府相關部門、消費者協會組織的“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活動,宣傳普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中規定的金融消費者享有的各項法定權利,普及《中國人民銀行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實施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20‟第5號)(下稱《實施辦法》)中與金融消費者權益相關的內容,加強對金融消費者風險責任意識的教育,提升金融消費者的風險管理能力和責任承擔意識,引導金融消費者通過合法程序理性解決金融消費糾紛。
二、活動口號
“權利•責任•風險”
三、活動時間
2021 年 3 月 1 日—2021 年 3 月 31 日
四、活動內容
(一)強化對金融消費者風險責任意識的教育。
提升金融消費者的風險管理能力和責任承擔意識。重點加強金融消費者對個人及家庭的負債、儲蓄、投資等方面的整體規劃意識和管理能力,提升個人和家庭對重大不確定性風險的預防意識。通過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與培訓,增強金融消費者的風險防范意識,引導金融消費者選擇適當的金融產品和服務,遠離非法金融活動。
(二)宣傳《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指導意見》中有關金融消費者享有的八項法定權利。
加強落實《指導意見》中的相關要求,要遵循平等自愿、誠實守信等原則,充分尊重并自覺保障金融消費者的財產安全權、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受教育權、信息安全權等權利,依法、合規開展經營活動。
(三)普及《實施辦法》中與金融消費者利益相關的基本內容。
在活動期間,向金融消費者普及《實施辦法》中的基本內容,尤其是信息披露、營銷禁止、格式條款和個人信息保護等與金融消費者利益密切相關的條款。
(四)針對疫情期間社會公眾的實際需求,普及相關金融知識。
普及防范電信詐騙、非法金融廣告的識別方法和被非法金融廣告誤導的救濟途徑等知識,優化金融服務,提升風險責任意識和風險管理能力,切實守住金融風險底線,構建和諧的金融消費環境。
暢通投訴渠道,在官方網站、移動客戶端、營業場所或辦公場所醒目位置公布本單位的投訴電話、通訊地址等投訴渠道信息和消費投訴處理流程,通過協商、調解、仲裁、訴訟等方式,依法及時妥善處理消費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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